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开锁业进行检查
摘要: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王琦)为加强辖区开锁业的监管工作,规范开锁业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河南省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流程,对辖区开锁业进行了检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王琦)为加强辖区开锁业的监管工作,规范开锁业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河南省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流程,对辖区开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民警重点对开锁业的经营工作台账、受理业务登记表、从业人员资格证、营业执照、备案登记等基本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对经营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开锁业经营者和开锁技术人员建立档案,方便管理部门掌握其详细信息,完善开锁服务的操作规程,在开锁过程中填写开锁记录单,明确当事人身份,掌握当事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详细住址以及房屋或车辆等物品的牌号、特征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求经营者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强化行业场所自律,严格操作规程,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三是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开锁业的行业规范,严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严禁未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培训、传授开锁技术;严格依法经营,进一步提高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自觉性,确保开锁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检查的同时,民警对开锁业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宣传。开锁业经营者表示会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合法经营。开发区公安分局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了业主守法、规范经营的意识,有效确保了辖区开锁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