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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报警车“被偷” 民警细查帮“追回”

2021-06-17 10:4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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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凌晨0时30分,为确保无误,经过与报警人梁某确认电动车特征与细节后,确定该电动车为报警人梁某所有,民警将电动车推至派出所内保存。民警判断,应该是梁某办完事以后记错电动车停放的具体位置,这才闹了一出“乌龙”。

驻马店网讯(记者 周涛 通讯员 黄晨)2021年6月15号,梁女士专程来到了遂平县公安局莲花湖派出所,将印有“热情为民、尽职尽责”字样的锦旗亲自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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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遂平县居民梁某报警称:其停放在遂平县嵖岈山路的电动车被盗,车已上锁。接报警后,莲花湖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对报警人梁某询问了解,6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梁某将电动车停到嵖岈山路一公交站牌附近,16点办完事情返回时,发现电动车丢失,寻找无果后报警。

值班民警、辅警迅速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进行找寻,并分派多人反复查看监控视频,但在视频中未发现报警人梁某出现及报警人梁某所称丢失的电动车。群众利益无小事,值班民警、辅警再次在现场周边扩大范围进行找寻,后在离站牌800米处的另外一处站牌附近发现一辆电动车,与梁某所称丢失电动车相符。凌晨0时30分,为确保无误,经过与报警人梁某确认电动车特征与细节后,确定该电动车为报警人梁某所有,民警将电动车推至派出所内保存。民警判断,应该是梁某办完事以后记错电动车停放的具体位置,这才闹了一出“乌龙”。

自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遂平县公安局莲花湖派出所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举措,聚焦群众期盼,立足公安职能,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以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效。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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