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简易听证提质效 及时高效解民忧
此次简易听证系一起涉未成年人立案监督案件,申请人王某某是被害人。经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及材料,调阅原案卷宗,承办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但王某某父亲坚持认为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听证会上,王某某父亲叙述了案发当天的情形,承办检察官汇报了案件办理过程,并针对王某某父亲及其律师提出的异议进行答疑解惑,最后听证员站在不同角度对申请人释法说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申请人表示对案件有了全面、客观、清晰的认识,最终认可了该院关于本案的处理决定。随后,该院向申请人送达了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据了解,此次听证是我市首例简易听证,邀请律师参与矛盾化解,不仅能从法律层面办理案件,也能从司法温情的角度真正关心、关怀信访人,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问题,打开心结,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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