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持续宣讲“三个规定”推进廉洁公正司法
摘要:宣讲会上,徐普院长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
驻马店网讯 (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李凯)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县域非政法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按照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指示要求,5月27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普带头深入双庙乡开展 “三个规定”大宣讲,双庙乡党委书记马洪亮主持宣讲会,双庙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徐普院长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对“三个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系统解读。
最后,徐普院长向参会的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几点建议,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处理案件,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传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要求司法人员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中介组织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或者搞利益输送;不与司法人员非正当接触交往,因办案所需与司法人员的正当接触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进行;不聘请司法机关离任人员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不要为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成为共识,共同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司法生态,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司法。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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