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精神点亮“兰考明珠”
摘要:守好用好焦裕禄精神这一宝贵财富,兰考县85万干群正发扬焦裕禄“三股劲”,齐心协力,奋勇拼搏,努力建设“拼搏兰考、开放兰考、生态兰考、幸福兰考”。
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吕树建 鲁杰
“今日张庄已非昔日张庄!今日兰考也非昔日兰考!”5月14日,在焦裕禄同志逝世57周年之际,记者来到焦裕禄同志当年治沙的“前线指挥部”张庄,张庄村党支部书记申学风感慨地说。
村外,泡桐成行,土地平坦,沃野万顷;村内,农舍雅致,街道整洁,游客纷至。昔日刮得昏天黑地的风沙不见了,如今的张庄人称自己的村庄为“兰考明珠 梦里张庄”。
黄河岸边的治沙故事
九曲黄河,万里奔腾,在兰考县东坝头却拐了一个弯,直奔渤海而去。这个“弯”给兰考留下了风沙、内涝、盐碱盛行的黄河故道,人们为讨生活,不得不携儿带女逃荒要饭。
1962年12月,党组织安排焦裕禄来兰考工作,掀开了兰考人民“除三害”的序幕。
张庄村就位于东坝头镇东4公里处,曾经是兰考县最大的风沙口。焦裕禄骑上自行车,来到张庄,查风口,探流沙,问百姓,寻找治沙良方。受村民翻淤固坟的启示,焦裕禄琢磨了“贴膏药”(翻淤压沙)“扎针”(植树)的治沙办法,并在张庄大面积试验,仅3个月就封闭沙丘800多亩。
上世纪六十年代张庄风沙肆虐。张庄村供图
焦裕禄发现种植泡桐树能挡风、压沙,促进粮食增收,果断决策,大力发展泡桐林。
焦裕禄在兰考工作时间不长,仅仅475天,却走遍了全县149个生产大队中的120多个,绘制了兰考县自然灾害图。
1964年5月14日,没能等到兰考抗灾战役的胜利,焦裕禄同志就积劳成疾患肝癌而离世,年仅42岁。留下遗愿,希望葬在兰考的沙丘上,看着兰考改换面貌的那一天。
魅力张庄的时代蝶变
温室大棚内,蜜瓜长势喜人,垂挂的蜜瓜已有鸡蛋大小。村民张天喜家承包了8个大棚,公司负责生产技术及产品销售,家里一年有几万元的收入。张天喜说:“这日子真得过!”
“游家小院”鲜花盛开,大红灯笼高挂,喜气洋洋。老党员游文超利用12万元金融扶贫政策贷款,把家里的老房子改建成特色民宿,做起了旅游生意。在张庄像“游家小院”一样的乡村旅游民宿小院有21户,年接待游客达10万人次。
张庄人还发展了日光温室大棚产业、食用菌产业、采摘农业,建起了标准化厂房,发展了布鞋手工坊、红薯醋坊、油坊等地方文化特产。产业发展让张庄村民实现了1100余人稳定就业,人均收入翻了几番。
张庄村先后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成为河南省乡村旅游一颗耀眼的新星,也成了远近闻名的红色旅游网红打卡地。
熠熠生辉的焦裕禄精神
“魂飞万里,盼归来,此水此山此地。百姓谁不爱好官?把泪焦桐成雨。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兰考,焦桐广场,这首镌刻在石碑上的习近平词作《念奴娇·追思焦裕禄》被人们一遍遍诵读。
2009年3月31日至4月3日,习近平到兰考视察,把焦裕禄精神概括为“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
现在的张庄。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石斐 摄
多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他说,焦裕禄精神是永恒的。焦裕禄精神和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一样,体现了共产党人精神和党的宗旨,要大力弘扬。
在焦裕禄精神的鼓舞下,兰考人民战胜了“三害”,解决了温饱,实现了脱贫,如今正大跨步走在乡村振兴的前列。
兰考不产蜜瓜,兰考人请专家、探市场,发展起了蜜瓜产业,如今蜜瓜年销售额达3.6亿元;当年防风固沙的泡桐已发展为木材加工产业,兰考乐器、板材、家具行销全国、走向世界……
2017年2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兰考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成为中国第一批完成脱贫摘帽的贫困县。
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完成383.24亿元,在河南省、在开封市,位次大为前移。
守好用好焦裕禄精神这一宝贵财富,兰考县85万干群正发扬焦裕禄“三股劲”,齐心协力,奋勇拼搏,努力建设“拼搏兰考、开放兰考、生态兰考、幸福兰考”。
短评:
传承焦裕禄精神 践行新时代使命
焦裕禄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永远是亿万人民心中永不磨灭的丰碑。
今天,我们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与当年相比,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工作条件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情怀,凡事探求就里、“吃别人嚼过的馍没味道”的求实作风,“敢教日月换新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的道德情操,永远是我们追求的最高境界。
兰考是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兰考广大党员干部将永远传承焦裕禄精神,努力践行新时代使命,主动迎接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永葆人民情怀,带领广大群众赓续奋斗,共创幸福美好的新生活。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