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鸟群众将小猫头鹰送森林民警
摘要:因为王先生知道这是只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后几经了解和询问最终把猫头鹰送到了汝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值班民警对王先生的爱心之举深表感谢和赞赏,并表示待喂养几天后,具备放生条件了再进行野外放生。临走时,王先生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纸箱中的这只小猫头鹰,表现出几分不舍、几分期望。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徐小斌)“可找到你们森林公安民警了,这是我昨天下午救助的一只小鸟,像是个猫头鹰,现在交给你们”。2021年5月6日晚6时许,一名青年男子怀抱个纸箱子,急冲冲的来到汝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值班室对值班民警说。
这名男子详细的向值班民警讲述着事情的经过。原来,这名男子姓王,家住驻马店市驿城区。5月5日下午3点多,王先生驱车到汝南县办事,在王岗至余店县乡公路上发现了这只不会飞的小猫头鹰。当时公路上来往车辆较多,王先生怕车辆碾压,就把猫头鹰放到了车上,带回了家。当时猫头鹰的精神状态很差,王先生买来了新鲜的肉丝,在家悉心照料了一天后,精神好了许多。因为王先生知道这是只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后几经了解和询问最终把猫头鹰送到了汝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值班民警对王先生的爱心之举深表感谢和赞赏,并表示待喂养几天后,具备放生条件了再进行野外放生。临走时,王先生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纸箱中的这只小猫头鹰,表现出几分不舍、几分期望。
森林警察提醒广大民众: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共护和谐生态、共建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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