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规范农村餐饮环节经营行为销售环节食品动态管理率达到100%
摘要:“2021年,我们在餐饮环节将重点守好‘一老一少两集体’这三个底线,即: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严查私屠滥宰肉类流入市场。
本报讯(文/图 全媒体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每个乡镇要培育1至两家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1至两家小餐饮店,1家中小学食堂,1家幼儿园食堂,1至两家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个涵盖各种餐饮业态的示范乡镇。”“农村超市食品要全部在室内并离地离墙贮存、展示,墙面、房顶、货架及设施设备、食品包装表面不能有污渍、灰尘,室内不能有苍蝇、蟑螂、老鼠……”近日,在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全市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动员大会上,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王新军就今年全市农村餐饮环节、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进行安排。
按照《驻马店市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行动方案》要求,农村餐饮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必须分别达到以下标准:农村餐饮、食品环节包括有证且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得超范围经营;各项制度健全且符合实际;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环境卫生干净、“五防”设施齐全;清洗消毒、供排水、照明、冷冻(藏)、加工制作等设施设备齐全、清洁到位、运转正常。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和餐饮具在开学前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库存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无过期、变质等现象,采购渠道、贮存场所、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区域规范,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调味料容器清洁且使用后加盖存放。中小学(含幼儿园)不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豆浆等禁用、慎用高风险食品;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需配置脚踏式容器、废弃物处置符合要求,制止餐饮浪费以减少废弃物产生量;供餐、分餐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防蝇设施。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车辆、容器符合要求。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必须按要求保障餐食配送过程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农村食品流通环节将从亮证经营、按规储存、五防设施、冷藏设施、分类摆放、布局合理、标签合规、进货查验、现场制售和放心超市等10个方面进行整治。截至2021年底,全市所有农村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学校供餐单位、大型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均要落实6S或4D管理;其他农村餐饮单位(包括小餐饮店)均要配备且规范使用合格消毒柜,“五防”设施齐全,操作规范,环境卫生整洁;11月底前,农村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安装率、上线率要达到100%。农村食品流通环节实现规范经营的食品销售企业达到80%以上,个体工商户达到70%以上;2021年底全市参与“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的农村食品超市达到100%。销售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实现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全覆盖,动态管理率达到100%。
“2021年,我们在餐饮环节将重点守好‘一老一少两集体’这三个底线,即: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安全问题。”王新军表示,“在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猪肉、牛羊禽肉、进口冷链食品等都是监管重点,采购或经营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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