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十字路乡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摘要:同时利用村委“平安大喇叭”向村民宣传防溺亡的重要性;组织纪委、综治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对工作安排落实不力、责任不到位、行动迟缓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求限期整改。切实确保全乡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为全乡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驻马店网讯(记者 周涛 通讯员 龚港丽)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防溺水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十字路乡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发生,全面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确保全乡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日,十字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一系列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防护网。多次召开乡村干部、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会议,安排部署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冯浩任组长,乡长刘银松任副组长,综治、妇联、团委、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细化分工,明确职责。
十字路乡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学校教师在村组主要道路、校园内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河流、坑塘等危险水域悬挂警示牌;同时利用村委“平安大喇叭”向村民宣传防溺亡的重要性;组织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如防溺水师生大签名,召开主题班会,加强教育。利用微信群、朋友圈转发致全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时刻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监管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使孩子们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各村委治安主任、小组长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河流、坑塘,登记造册,不漏一处。加大巡逻力度,做好巡逻记录,及时发现并劝阻未成年人戏水行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纪委、综治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对工作安排落实不力、责任不到位、行动迟缓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求限期整改。切实确保全乡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为全乡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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