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化解纠纷促和谐
摘要: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解开疙瘩,并就赔偿款项、法律责任、司法鉴定等事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所有费用共计72万元整,王某某及家属同意并签定自愿放弃司法签定伤情,同时放弃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的权利,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驻马店网讯(记者 周涛 通讯员 贾怡文 张建伟)近日,平舆县司法局西洋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21年3月4日,平舆县李屯镇村民王某与西洋店镇村民王某某于清河大道与清河南路交叉口各自骑一辆电动车(两轮)相撞,致使王某某头部损伤、硬膜下血肿,至今昏迷不醒,目前在驻马店990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经平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负有全部事故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王某某家属也不想走诉讼途径,只想尽快解决纠纷,听说司法所能帮助免费调解纠纷,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为协商解决矛盾、促成双方和解。镇司法所所长张建伟接到调解申请后,立即组织所工作人员、村调解员、村支部书记多次到双方家里谈话,以案释法,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等,从情、理、法等角度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找准矛盾症结和调解的突破口,耐心说服教育、疏导规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家人心平气和的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解开疙瘩,并就赔偿款项、法律责任、司法鉴定等事项达成了和解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王某某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所有费用共计72万元整,王某某及家属同意并签定自愿放弃司法签定伤情,同时放弃追究王某刑事责任的权利,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司法调解是基层司法所一项职能工作,目前,平舆县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服务承诺的一项重要内容,免费为当事人解决民间纠纷,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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