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重症慢性病申报鉴定开始了
摘要:凡符合重症慢性病病种条件的市直参保人员(病种名称见附表),携近期病历或检查材料、社保卡复印件1张、1寸照片2张(增加病种的还要携《重症慢性病就医证》)。附:重症慢性病病种名称: 1.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咨询电话:2881822 市医疗保险处 2021年4月19日
市直各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驻人社医疗[2015]7号)规定,经市医疗保险处支部研究决定,市直2021年重症慢性病申报工作于2021年4月20日开始。凡符合重症慢性病病种条件的市直参保人员(病种名称见附表),携近期病历或检查材料、社保卡复印件1张、1寸照片2张(增加病种的还要携《重症慢性病就医证》)。于2021年4月20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到驻马店市医疗保险处一楼大厅(健康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进行申报。
附:重症慢性病病种名称:
1.慢性肾功能衰竭
2.异体器官移植
3.恶性肿瘤
4.糖尿病并发症
5.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6.心衰
7.支架植入术、心脏瓣膜置换术或冠脉搭桥术后
8.高血压合并症
9.帕金森病
10. 阻塞性肺气肿
11.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12.再生障碍性贫血
13.肝硬化(失代偿期)
14.结核病
15.精神分裂症
16.类风湿关节炎
17.强直性脊柱炎
18.系统性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性狼疮,硬皮病)
19.股骨头坏死
20.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21.双向情感障碍
22.血友病
23.偏执性精神障碍
24.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25.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26.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
咨询电话:2881822
市医疗保险处
2021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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