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开展《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摘要:同时,各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出动宣传车辆,在辖区主要街道循环播放《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并在单位大门口、广场、游园等场所设置宣传条幅,发动商户利用电子显示屏播出宣传标语和内容,让群众参与进来。
驻马店网讯(记者 丁振 通讯员 宋红彩)按照驻马店市城管局相关工作部署,西平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并于3月17日在西平县柏城大道中段组织开展《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
宣传期间,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在柏城大道中段设立宣传站,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健康带领党组成员和执法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彩页,并对群众提出的疑问逐条逐项进行解答、宣讲,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同时,各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出动宣传车辆,在辖区主要街道循环播放《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并在单位大门口、广场、游园等场所设置宣传条幅,发动商户利用电子显示屏播出宣传标语和内容,让群众参与进来。
该局通过此次学习宣传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条例》中的法规条文,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意识,扩大了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关注度,提升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支持、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深厚氛围。
责任编辑:杨涛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