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开始集中整治电动车秩序 严查电动车未登记挂牌、加装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4月1日后开始处罚
摘要:对加装车篷或挡风被的电动车,4月1日(含)之前,在车身不影响安全的地方喷涂“立即纠正”字样,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解释并向其发放“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明白纸”,有序引导当事人签订自愿拆篷承诺书、对电动车进行信息登记等工作;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3月16日,驻马店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媒体座谈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开展为期30天的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
行动期间,对加装车篷或挡风被的电动车,4月1日(含)之前,联合执法队在车身不影响安全的地方喷涂“立即纠正”字样;4月1日之后,责令不改的,将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
严查电动车未登记挂牌加装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为了做好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规范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的通告》要求,根据《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集中攻坚行动方案》,此次行动严管区域为市区汝河大道以北、创业大道以南、高速铁路以东、兴业大道以西的围合区域(不含上述道路)。重点查处未登记挂牌电动车、加装改装未恢复出厂设置电动车和电动车闯红灯、闯禁行、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电动车非法营运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政府(管委会)为牵头单位,成立由各区公安交通、交通执法、市场监管和城管等执法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不少于16人的联合执法队,并指定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月1日后开始处罚
行动期间,对没有登记挂牌的电动车,交警部门要对当事人依法处罚,联合执法队的其他人员要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政策教育。对加装车篷或挡风被的电动车,4月1日(含)之前,在车身不影响安全的地方喷涂“立即纠正”字样,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解释并向其发放“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明白纸”,有序引导当事人签订自愿拆篷承诺书、对电动车进行信息登记等工作;4月1日之后,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法律政策教育,引导其自行拆除加装设施,恢复电动车出厂设置。对不愿接受处罚或不同意自行拆除加装设施的,依法暂扣车辆,拆除加装设施并对当事人予以依法处罚后再放行。
各单位严把出入通道关
按照《方案》要求,行动期间,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的管理。市机关事务中心牵头、市文明办配合督促各单位加强办公区电动车的出入管理,严把出入通道关,未悬挂号牌及未恢复出厂设置的电动车不得进出单位办公区和家属区。
开展日常检查,对发现不按规定严格管理的单位,要实时通报,并与文明创建活动挂钩。
各区依照市直的办法,开展对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医院、公园等公共场所和物业小区电动车秩序整治工作,未悬挂号牌及未恢复出厂设置的电动车不得进出上述区域。
此外,市教育局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杜绝学生家长驾驶无登记挂牌和加蓬改装等违规电动车接送学生,争做安全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学校组织学生(家长)签订不驾乘加装车篷、挡风被和未登记挂牌电动车保证书(承诺书)。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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