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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守正义 忠诚履职铸检魂

——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纪实

2021-03-12 08:5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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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选派检察人员61人到29个村驻村帮扶,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均被评为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积极参与全市“三山”整治攻坚行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立案212件,发出检察建议156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履职133件。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立出庭支持公诉并宣读起诉书。

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基层院检察长述职述廉述学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立接待来访群众。

党员干警深入社区、卡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 代廷伟 井海燕

2020年3月23日,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叶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法院判处叶某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决后,叶某提出上诉。2020年12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办案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定标准,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以实际行动荡涤黑恶,伸张社会正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一个缩影。

2020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忠诚担当,主动履职作为,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自觉把各项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法治驻马店、美丽驻马店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 争创一流检察业绩

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97人、起诉7276人。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暴恐、邪教、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286人、起诉298人。批准逮捕“套路贷”“校园贷”、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嫌疑人357人、起诉318人。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的两项平安建设考核项目分别位列全省检察系统第一名和第四名。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加大力量,紧盯案件,倒排工期,确保案件清结、黑财清底。李某等10人、刘某等20人、刘某等53人、李某等20人、张某等7人、叶某等19人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分别被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上蔡县人民检察院、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院共排查、移交“保护伞”线索62条;受理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6件337人,经审查,依法改变定性9件177人,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审判机关认可,改变侦查机关定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2件、团伙案件32件。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品案件。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14人、起诉497人。推动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等制度,依法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30人。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222名员额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215次。录制《战“疫”开学法治第一课》等网络普法课程,88余万中小学生收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推送。

着力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批准逮捕涉“盗抢骗”犯罪嫌疑人1410人、起诉1713人,批捕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376人、起诉437人,批捕涉“食药环”犯罪嫌疑人92人、起诉390人。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表彰为“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立涉食品、药品公益诉讼案件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履职19件。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安全检查200余次,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500余家,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维护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开展军营周边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均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军人军属高度关注的电信诈骗、网络贷款、婚姻家庭纠纷等相关案例制作成短视频,采取线上方式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受到军人军属好评,驻地某部致信感谢。

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不批捕1172人、不起诉53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6件、撤案32件,引导侦查取证2709件,纠正漏捕128人、漏诉104人。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因侦查监督工作成绩突出,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39件,办结283件。经审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法院裁定再审19件。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5件,法院和相关机关采纳24件。经审查,对认为裁判正确的,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211件,同时努力做好释法说理、情绪疏导、服判息诉工作。监督纠正“假官司”4件。市人民检察院依职权主动监督的正阳县万谷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与李某某等2人恶意串通、侵害国有土地所有权案,法院再审改判土地买卖协议无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0万元。

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共立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0件,有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履职18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获得法院判决支持8件、调解结案5件。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五部门不履行职责案、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镇政府不履行职责案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坚持从严治检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着力打造“忠诚、专业、清廉”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忠诚履职敢担当。该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事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两个维护”融入到工作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初心、使命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抓好落实,做到对党忠心、执法公心、群众暖心、工作细心、法纪在心,全面提升职业道德,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的检察“铁军”。

廉洁从检塑形象。该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签订廉政承诺书,引导干警严守廉洁从检各项规定;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举办廉政专题讲座,切实增强廉洁从检意识,牢固树立担当有为、廉洁守纪的检察干警形象。

牢固树立“求极致”工作理念。该院扎实组织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十大抓手评比,4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全部荣获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称号,1名同志被省扫黑办推荐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1名同志荣登12月“中国好人榜”,10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4个集体和6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2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6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

一项项荣誉,一声声赞许,既是市人民检察院多年来艰辛付出的真切回报,更是全体检察官奋力前行的不竭动力。如今,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东风正劲,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舍我其谁的社会担当、时不我待的开拓意志,牢记使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围绕发展大局 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市人民检察院紧扣“主动、精准、为民”三个关键词,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我市着力打造全国一流地级市的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用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赢得社会各界认可。

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该院依法决定逮捕涉嫌职务犯罪20件21人,提起公诉29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徇私枉法3件3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批准逮捕涉金融犯罪嫌疑人210人、起诉159人;扎实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324人、起诉375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落实市委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在依法战疫中体现了检察担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先锋队员、青年突击队员、驻村工作队员786人次赶赴疫情防控网格管理责任区,参与疫情防控。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献血4万毫升,捐款27.1万元。该院认真履职,办好涉疫案件。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严惩涉疫情犯罪行为,审查起诉涉疫案件38件46人。此外,该院借力科技,推动线上办案。主动助力兄弟政法部门运用“三远一网”等信息技术办案,侦查、检察、审判共远程提审1879件2388人、远程庭审1004件1131人,做到疫情期间司法办案不停滞。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作为,联合市工商联召开服务“六稳”“六保”暨治理营商环境座谈会,倾听企业需求,发放服务企业法律政策、涉企典型案例汇编,增强企业信心。坚持专项带动,开展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等五个专项活动,与2020年部署的“挂案”清理等六个业务专项一体推进、协同发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坚持平等保护,落实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要求,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21人,为“留得青山、赢得未来”贡献检察力量。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杜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了解到其所在公司受疫情严重冲击,30名外来务工人员面临失业,该院审查后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了条件。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1人,起诉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犯罪2人;对41名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发放救助金82.2万元,其中贫困户19人,发放救助金45.1万元;落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开展“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试点,解决涉农问题47个。选派检察人员61人到29个村驻村帮扶,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均被评为精准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保护驻马店碧水蓝天净土。积极参与全市“三山”整治攻坚行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立案212件,发出检察建议156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履职133件。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持续深化。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城市黑臭水体”“基本农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584亩、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45.1公里、固体废物2021.6吨,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98.44亩。

此外,市人民检察院还坚持把司法为民体现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该院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树牢“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全面落实领导带头办信,积极推行“面对面”接谈等制度,当面听取信访人诉求,做好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共收到群众来信743件,具备回复条件的696件全部在7日内回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256件,已办结答复252件,化解信访积案8件。信访下降63%,人访下降30%。

责任编辑: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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