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将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先进
摘要:《通知》明确了“七一勋章”提名人选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人选的数量、基本条件和提名(推荐)办法。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通知》要求,通过颁授和表彰,充分展示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全党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通知》明确了“七一勋章”提名人选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人选的数量、基本条件和提名(推荐)办法。要求各提名(推荐)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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