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打起了农村宅基地的“歪主意”,根源何在?
摘要:面对一波又一波“到农村去”买房、建别墅等热潮,很多当事人对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并不了解,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禁止非法买卖等相关规定更是知之甚少,这一方面增加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违法风险,也造成一些因不懂法而到农村投资者的不必要损失。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要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也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一些风光秀美的乡村日益受到人们关注,越来越多城里人希望到农村居住或度假。少数个人或开发商瞄准“商机”,通过各种方式搞变通,在农村建起“小产权房”或私人别墅、会馆等。
实际上,农业农村部此次表态,并不是第一次叫停打农村宅基地“歪主意”的做法。此前,国家发改委、原国土部(现自然资源部)等部委曾多次发文或表态,严禁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墅、会馆等。
国家部委频频“喊话”,但类似现象仍然禁而未绝,固然与一些人向往农村风光和依恋乡愁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尚未建立的背景下,农村建房的低地价、低建设成本容易诱发逐利冲动。
宅基地是农民重要的土地财产,也是农民安身立命所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法治的框架内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新一轮改革;2020年,中央有关部委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核心是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
这些改革举措说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问题,都正在探索解决之中。之所以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归根到底就是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严防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稳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确保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向前推进。
刹住城里人下乡建别墅、私人会馆的歪风,还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事实表明,面对高额的利益回报,一些人瞄准农村宅基地等“唐僧肉”铤而走险的现象时有发生,需要监管执法利剑高悬,对此类行为严肃查处。此前,一些违规大棚房里建起豪华会所、休闲度假设施甚至别墅等问题被严肃查处、清理整治,就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此外,加强全民普法宣传同样重要。面对一波又一波“到农村去”买房、建别墅等热潮,很多当事人对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并不了解,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农村宅基地禁止非法买卖等相关规定更是知之甚少,这一方面增加了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的违法风险,也造成一些因不懂法而到农村投资者的不必要损失。(评论员孙仁斌)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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