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消费警示发布:购买冷链食品要追溯
摘要: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不采购、不食用无“豫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时注意烧熟煮透。
2月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准备年货尤其是购买冷链食品时,要注意追溯来源;在网络订餐时要选择可靠商家并选择“无接触配送”;农村聚餐要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冷链食品经营者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采购、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应具备“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追溯码信息与产品信息一致。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不采购、不食用无“豫冷链”追溯码或扫码信息与包装信息不一致的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时注意烧熟煮透。
就地过年的年轻人往往选择网络订餐,该局提醒,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公示齐全、信誉好、量化分级高,且距离相对较近、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尽量不要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尽量选择“无接触配送”,且在收到食物后注意查看餐食包装和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
春节期间,农村集体聚餐次数增多。该局提醒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好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举办者要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指导意见,同时提醒参加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口罩。承办者应保证自身及帮厨人员健康,并规范食品原料采购至供餐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保持加工制作、用餐等场所整洁卫生和清洁消毒等。
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食品腐败变质,或就餐后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记者 孙静)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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