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树餐饮与时代同行 ——访驻马店市亲情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刘茹
记者 曾富强 通讯员 张明杰
近年来,亲情树由名声鹊起到人尽皆知,直至成为天中高端餐饮品牌的代名词,亲情树历经17年的打磨,深度诠释“高高山上立、深深海底行”的做事风格、用真心、诚心赢得了大家的认可,亲情树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缘起:心怀感恩 亲情树背后的故事
近日,笔者走进亲情树酒店,看到刘茹总经理正在忙里忙外,正如她朋友圈封面的那句话:“都说做餐饮的门槛很低,进了这个门,才知道更多的槛在里面,要想干好餐饮,要跨越很多很多的槛。”这是一个企业家对自己的鞭策,更是成功背后的经验之谈。
刘茹当初开第一家店的时候,因筹措资金而得到亲朋好友的帮助。为感恩大家,她想了很多店名,女儿麦子说:“你看热播的电视剧《亲情树》里面的主人公和你多像,亲戚朋友帮助你就是因为亲情,干脆咱就以《亲情树》剧名为店名吧!”女儿的提议得到了她的共鸣,最后取名为亲情树。自开业以来,她一直在用爱心经营着餐厅,把对亲朋好友的那份感激之情、关爱之意都用在员工和顾客身上,店里年轻的员工亲切地称呼她为“刘妈妈”。正是因为心中有爱,她把团结路店经营得红红火火,来这里就餐的顾客都能感受到亲情树的贴心服务。
在酒店经营上,亲情树一直坚持“把顾客当亲人、视员工为家人”的经营理念,“以情服务、用心做事、注重细节、追求完美”的企业精神,树立“真情回报社会、创造地方品牌”价值观,把亲情树打造成市民的第二个餐厅、员工的第二个家。
深耕:注重细节 引领天中餐饮
凭借自成一体的亲情树细节,不做宽度、做深度,努力进取、精心耕耘,经过长久坚持和专注,改写了餐饮行业各领风骚的传统,使亲情树品牌在天中沃土上熠熠生辉。
沉淀:4D厨房 食品安全是责任
为提高服务水平,打造成为我市餐饮业现场管理标杆。亲情树通过多年来餐饮业经营管理,2019年6月亲情树正式开始导入4D现场管理体系。刘茹带领亲情树酒店全体员工50天的辛苦付出,最终以536分的总成绩通过检验,成为我市首家4D样板示范店。亲情树引入4D食品安全现场管理体系后,后厨操作间所有制度操作程序以展板形式上墙,工作职责一目了然;冰箱原料分类保存,各品种均贴有标签,设定原材料的存放量,改变了原来备料多、质量难保证的情况;将所有用具工具定位上墙,改变了原来乱堆乱放卫生不到位的做法。该4D厨房从原料选取、冷冻冷藏到加工成品,每个环节均执行严格的规范流程和操作要求,杜绝了厨房脏乱差现象,不仅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更为企业节约了成本,符合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内在要求。
各级领导多次来到亲情树酒店的4D厨房参观,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亲情树的开放式厨房、高效的管理团队和规范的运营模式,有效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用餐安全,驻马店餐饮行业应该以亲情树酒店为学习标杆,逐步推广4D食品安全现场管理体系,努力打造一批餐饮示范单位,带动驻马店餐饮行业提高服务水平。
目前,亲情树餐饮旗下所有门店都已导入4D现场管理体系,亲情树餐饮将再接再厉,传承匠心精神,走标准化、规范化之路,结合时代发展,与时俱进,不断增强企业和品牌的软实力,共同打造良好的餐饮服务行业秩序,提升驻马店餐饮行业整体水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扬帆:有家的地方 就有“麦子家”
“麦子是我女儿的小名,象征着丰收和朴实。”提起女儿,这名普通妈妈的脸上写满了骄傲和自豪,女儿是学酒店管理的,但没有在身边,我们即将推出的新品牌“麦子家”,就是用女儿的小名命名的,就是想把“麦子家”开设一个在外孩子回家吃饭的地方。
“麦子家”小康生活餐饮示范店,响应国家号召,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作为餐饮人,我们有责任让大家吃得更加健康、味道更可口,提供更温馨的就餐环境。秉承亲情文化理念,把顾客当亲人、视员工为家人,以顾客的幸福感、满意度为宗旨,倾力打造天中人民的“现代小康生活餐饮示范店”。
亲情树·麦子家以本地口味为核心,融入各地方知名菜肴和西餐、西点,深度打造“精而美、多而全”的经营理念,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客户群,不断提升小康生活质量,让老百姓的用餐更舒适、更安心。
走过了17年的风风雨雨,亲情树餐饮的目标从未改变,那就是:带顾客享受卫生、干净、安全的天中美食,创造更高品质的亲情产品和亲情服务。
采访接近尾声时,刘茹向笔者透露,目前她正在筹备市区盘古山路西湖庄园的第一家麦子家店,相信这份坚守,会让她所创立的餐饮品牌越来越好。
访谈结束时,笔者通过对亲情树酒店的参观走访,真切感受到亲情树餐饮未来所具备的盎然的生命力。正如刘茹所说:“市场千变万化,飘荡着的正是许多的发展机会。新冠肺炎疫情带给我们一时的打击,这更加要求亲情树人不忘初心,始终将高质量的美食、最贴心的服务作为企业发展唯一目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拥有一颗热爱事业的真心,才能一直在行业中绽放璀璨光华。”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