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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驾驶证、行驶证 在“豫事办”上线

2021-01-29 08:4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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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电子证件”渠道-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电子证件”App或者关注电子证件系统小程序/公众号-点击“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进入证照页面-进入证照详情页点击“查看二维码”向交警出示二维码进行核验。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获悉,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已在“豫事办”上线,电子证照在特定应用场景下与实体证照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广大市民的驾车出行提供了便利。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满意率和获得感,省大数据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推出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等电子证照,并在“豫事办”上线运行。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群众随车未携带纸质证照时,可通过“豫事办”出示电子证件,核验后状态正常即视为有效证件。

领取方式:“豫事办”渠道-支付宝搜索“豫事办”小程序或者应用市场搜索下载“豫事办”App-在首页点击“电子证照”进入后点击“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进入证照详情页点击“查看二维码”向交警出示二维码核验。

“电子证件”渠道-应用市场搜索下载“电子证件”App或者关注电子证件系统小程序/公众号-点击“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进入证照页面-进入证照详情页点击“查看二维码”向交警出示二维码进行核验。

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有关人员介绍,我省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作为实体证的补充,在特定情形下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河南省内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照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目前,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仅限发证机关为河南省内的驾驶人和机动车使用。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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