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护航“大美新蔡”建设
摘要:开展三散污染治理专项活动,办理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6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污染问题。对此,该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
本报讯(记者 梁灵芝 通讯员 赵保华 朱焕杰)近年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促进了碧水蓝天净土建设,为服务大局作出了检察担当和检察贡献。
“一把手”工程推进公益诉讼。近年来,该院将公益诉讼列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靠前指挥,院领导带头主办公益诉讼案,选调6名资深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辅助人员,组建了公益诉讼专业团队,并在财力、技术、警务保障、办案安全方面给予后勤保障。
专项活动深化公益诉讼工作,检察建议推进问题解决。该院开展“河长+检察长”、城市黑臭水体专项治理活动和三散污染治理专项活动,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解决。针对洪河河坞大闸段乱建“农家乐”,该院依法向县水利局、南湖街道办事处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强力拆除违章建筑,恢复生态环境,受到国家水利部的肯定。对一私自制作塑料制品的污染小作坊严重污染龙口镇生活环境的情况,该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联合相关单位取缔污染点,净化大气环境。近年来,该院先后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等专项调查30余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件,开展黑臭水体专项调查20余次,立案办理北湖水杉林水体污染、北湖公园水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8件;开展三散污染治理专项活动,办理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6件,督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污染问题。
完善机制,夯实公益诉讼基础。该院积极向县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与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要求行政机关配合检察院开展工作。构建了联席会议、内外监督衔接、信息共享、交流沟通、风险预警、责任追究等机制,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制度,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以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权威性。县邮政局邮储项目占地30余亩,长期闲置达8年之久。对此,该院向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县邮政局积极采取措施,争取上级支持,目前已拨付支持资金8000万元,启动了邮政仓储项目建设,有望建成“大美新蔡”一道新的亮丽风景。
通过开展公益诉讼,该院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同时,督促有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积极履职,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仅保护了“大美新蔡”碧水蓝天,还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取得了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和共赢的成效,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成为该院又一品牌。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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