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直单位新版行政执法证启用
摘要:为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1月11日,驻马店市直单位新版行政执法证启用仪式举行。市区交通、卫生、城管部门参加了启用仪式。
本报讯(记者 张新成)为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1月11日,驻马店市直单位新版行政执法证启用仪式举行。市区交通、卫生、城管部门参加了启用仪式。
据了解,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亮证执法是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基本要求。凡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未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不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执法证》有效期五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严禁伪造、变造、涂改、转借《执法证》,对于伪造、变造、涂改、转借《执法证》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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