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摘要: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有的违反法定程序、违规收取罚款,有的不执行处罚决定、以罚代管,这些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市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失职失责、胡乱作为,个别执法人员甚至胆大妄为,顶风违...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今年初以来,市纪委监委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新蔡县交通局孙召超限站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职问题。
2020年8月,孙召超限站工作人员魏志红收受过往车辆车主350元现金和两盒香烟、王建党收受300元现金、张伟收受200元现金、马宝玖收受20元现金、谢红伟收受一盒香烟后,未经检测将车辆予以放行;崔林、李华伟、李军、梅庆伟、刘彬5人值班期间,将16辆未经检验车辆予以放行。2020年10月,魏志红、王建党、张伟、马宝玖、谢红伟分别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崔林、李华伟、李军、梅庆伟、刘彬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孙召超限站站长高勇,副站长陈辉、闫伟,一中队队长时小白,二中队队长杨伟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新蔡县交通局副局长葛文祥、交通执法局副局长涂晶华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正阳县市场监管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违反法定程序问题。
2019年,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工商质监所执法人员彭伟、尹志刚等人在办理正阳县某加油站等6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在立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经所长王世林安排,预收罚款共计46244元,且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送达当事人,其中有3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主要内容未填写,未告知当事人复议、申诉途径,违反了法定程序。该局法制股股长张亚平对上述案件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2020年10月,王世林、张亚平、尹志刚、彭伟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泌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袁潜以罚代管问题。
2018年,泌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办理的医疗行政执法案件中,有11件行政执法案件仅进行了罚款,没有责令停业、予以取缔,存在以罚代管问题;有13件行政执法案件虽然下达了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非法行医问题仍存在。2020年8月,袁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行职责,有的违反法定程序、违规收取罚款,有的不执行处罚决定、以罚代管,这些问题反映出,当前我市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失职失责、胡乱作为,个别执法人员甚至胆大妄为,顶风违纪,严重侵犯了企业和群众利益,损害了全市营商环境,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成为影响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必须严肃处理、严格问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护航营商环境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破除政策落实“中梗阻”,拧紧政商交往“安全阀”,营造风清气正“软环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肃处理,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格问责,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纪律,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