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保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费开始征缴
摘要:为了保证待遇的连续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市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1月4日至3月31日,2021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记者了解到,市直2020年度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保证待遇的连续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市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市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元。缴费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缴者2021年度不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为减轻疫情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影响,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月、季、半年、全年缴费方式,需提前缴纳。缴费标准:每人每月149.3元(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4975元×60%×5%)。缴费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3月31日,逾期不缴者2021年度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改制单位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及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市民中心二楼税务服务大厅缴费(刷银联卡)。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费缴纳—灵活就业缴费。通过“支付宝”缴费。
温馨提醒:改制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未按个人身份在税务部门缴过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需要先到市民中心二楼税务服务大厅办理个人信息关联登记,方可按照上述方式正常缴费。
财供困难企业、单位整体参保、劳动力市场代发工资的内退人员由单位统一征收后交税务部门。
各单位接通知后,应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收缴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缴费方式缴纳,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连续性。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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