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重磅通报
摘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发、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骆家駹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对重庆市原副市长邓恢林、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胡问鸣、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骆家駹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
重庆市原副市长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邓恢林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职务调整晋升、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邓恢林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青海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海西州委原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国栋丧失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搞利益交换,充当非法采煤的“保护伞”,致使祁连山南麓青海境内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整而未治、禁而不绝;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违规收受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帮助特定关系人打招呼揽工程,搞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非法采煤、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文国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青海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胡问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问鸣丧失信仰,背离初心,党性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政绩观扭曲,严重偏离企业经营主责主业;大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打高尔夫球、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安排下属单位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晋升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默许家属在私营企业挂名取酬、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违规购买住房、占用公车,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安排下属企业投资股票,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风险;公权私用,在工程承揽、业务合作、资产收购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问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骆家駹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骆家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骆家駹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作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发放大额奖金、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在公司上市、股票增发、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骆家駹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新华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