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力推文化IP数字化开发和转化
摘要: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余俊杰、陈爱平)文化和旅游部26日对外发布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加强文化IP开发和转化,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等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记者余俊杰、陈爱平)文化和旅游部26日对外发布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加强文化IP开发和转化,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等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这份《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要促进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体系,促进消费升级,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为有效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意见要求把握好数据驱动、科技支撑,落实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部署,促进文化数据资源融通融合;推动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
该意见的规划目标是,到2025年,培育20家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打造5个引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集群,引领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形成新动能主导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意见还提出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发展平台经济。鼓励以数字化推动文旅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文化创意向旅游领域拓展;同时,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智慧农业融合发展,发展品牌授权,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价值。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