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儿童福利院招聘保育员 负责照顾孤残儿童
摘要: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儿童福利院获悉,因工作需要,市儿童福利院需招聘保育人员从事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协助对儿童进行康复、教育、医疗和身心保健的服务工作。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昨日,记者从驻马店市儿童福利院获悉,因工作需要,市儿童福利院需招聘保育人员从事孤残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协助对儿童进行康复、教育、医疗和身心保健的服务工作。
招聘对象: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招聘年龄计算时限为本次报名首日,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日期为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合从事儿童养育工作的情形。应聘者需初中及以上学历,取得孤残儿童护理、育婴、幼教、康复、心理等专业(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以及有上述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
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1200元)、岗位工资(300元)、学历工资(中专100元、大专150元、本科200元)、绩效工资(600元)、餐补(100 元)、工龄工资(每满1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300元封顶)。
工作实行轮班(三班倒)制,需夜间值守。招聘应聘双方适应观察期为3个班次,应聘者如不能胜任,则无工资;如能胜任,则计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按岗位薪酬标准减200元发放,试用期后签订用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招聘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报名地点:驿城区盘龙山路南段131号驻马店市儿童福利院4楼社工办。
咨询电话: 0396-2899106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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