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督查通报(一)
摘要:如县人民医院负责的西平大道路段、工行负责的县人民医院门口及西停车点、档案馆负责的护城河路菜市场路口、市场发展局负责的护城河路路段、教育局负责的县一中、一小门口、城管局负责的柏国大道、滨河西路路段。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缺少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
根据西平县深化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县四城联创办、文明办组织督导组于10月12日对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主次干道、暗访点位、窗口单位、路段执勤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创文公益广告宣传情况
城区主次干道、商场、宾馆、公园、广场等公益广告宣传氛围不浓,有的缺数量,有的缺类别,有的不符合宣传要求。如移动公司、第八中学责任路段无公益广告;检察院责任路段缺少公益广告;住建局负责的西平大道西段两侧建筑工地围挡、鸿景港湾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少、类别不全,名门学府(解放路与西平大道交叉口)建筑工地围挡没有公益广告;柏城街道负责的柏国大道公益广告少;柏亭街道负责的滨河西路、嫘祖公园对面无创文公益广告;融媒体责任路段(即柏城大道西段餐饮示范街)公益广告少、没有诚信公益广告,两侧路灯杆道旗没有公益广告。还有的公益广告不符合宣传要求,如税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路段仅悬挂几条软体条幅(创文宣传文件中有明确要求:各单位不准悬挂临时软体性条幅)。
二、环境卫生督查情况
城区整体环境卫生治理效果较好,但部分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依旧很差。如工行责任路段、档案馆责任路段、文广旅局责任路段、市场发展局责任路段;城管局负责的柏国大道南涵洞以西无垃圾分类箱;市场发展局负责的农贸市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的柏城大道西段餐饮示范街沿街门店卫生脏乱差等。柏城、柏亭街道负责的西平大道背街小巷以及柏城大道背街小巷公益广告少、环境卫生差,垃圾清运不及时。
三、交通秩序情况
行人闯红灯、电动车占道、电动车逆行、车辆乱停乱放、共享单车摆放杂乱、流动小商贩现象依旧存在。如县人民医院负责的西平大道路段、工行负责的县人民医院门口及西停车点、档案馆负责的护城河路菜市场路口、市场发展局负责的护城河路路段、教育局负责的县一中、一小门口、城管局负责的柏国大道、滨河西路路段。
四、路段单位执勤情况
暗访督导中发现有执勤人员的单位: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组织部、国网公司、应急管理局、农贸市场、党校;无执勤人员的单位:卫健体委、移动公司、第八中学、自然资源局、科协、科工局、人社局、盐业局、统计局、县人民医院、新华书店。
暗访中还发现,部分执勤人员在执勤中存在玩手机现象,对散发传单人员视而不见,无劝阻行为,没有按照“门前三包”任务落实好环境卫生、交通劝阻等工作职责。
五、暗访点位建设情况
(一)西平县社会汽车站(新站):大厅内垃圾箱无分类;无投诉举报窗口、电话、意见薄;志愿者服务站不完善;城乡公交车车体、车内环境较脏;部分车辆缺少创文标语;车站广场、过道创文宣传标语破旧、数量少;门口东侧路口黑车较多。责任单位:交通局。
(二)农贸市场:创文公益广告数量少;诚信商户内容更新到8月份;活禽宰杀仍不规范;北门外有垃圾堆积现象;厕所有异味,厕所内缺少无障碍提示标识。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局。
(三)迎宾馆:公益广告少,仅有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大厅休息区桌子上摆有烟具;便民服务物品未摆放出来;餐桌上缺少“节俭养德”“文明用餐”提示语。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四)县人民医院:创文类公益广告数量少;没有按照“九有”要求设置志愿服务站;禁烟标识少;在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窗口等地“一米线”损坏,人员拥挤;部分宣传设施和内容陈旧。责任单位:卫健体委。
(五)县中医院:创文类公益广告少;未见诚信主题公益广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和“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志愿服务站点设置不符合“九有”标准(有工作台,有站点标贴,有服务热线,有着志愿服务装专职人员,有服务项目或内容,有计划和活动成效图片展示,有办公室,有工作制度或管理办法,有现场便民服务设施);投诉机制不完善;在医院挂号、收费、取药窗口等地“一米线”提示标识设置不全;医院公共场所有吸烟现象。责任单位:卫健体委。
(六)文化馆: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无志愿者;创文类公益广告极少;楼顶宣传标语破旧;无保持一米线提示牌;建筑垃圾多。豫坡老基生态文化园:没有公益广告;无一米线提示牌;无志愿者服务站;无公共卫生间指示牌;缺项较多。责任单位:文广旅局。
(七)县人民公园:公益广告大多为扫黄打非、健康教育类;创文类公益广告太少。责任单位:城管局。
(八)新华书店:创文类公益广告数量少、类别少;没有按照“九有”要求设置志愿服务站;无保持一米线提示牌。责任单位:新华书店。
(九)柏城街道北关社区服务中心:无一米线提示;无禁烟标识;缺少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责任单位:柏城街道。
(十)柏亭街道黄庄社区:公益广告陈旧、类别少;未设置未成年人、市民文明公约、设置垃圾减量分类的公益广告;社区便民大厅未设置志愿者服务站、开放标识、未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室设置不全;未设置党员教育、市民教育、宣传文化、科普教育、法治宣传、未成年人教育等宣传栏。责任单位:柏亭街道。
(十一)谭店乡:环境卫生存在脏乱差和占道经营现象,有小广告乱张贴现象,车辆乱停乱放,垃圾清运不及时。公益广告宣传类别不全。责任单位:谭店乡。
(十二)县第一中学:公益广告宣传类别不全;没有道德模范和疫情防控先进典型;没有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戏曲进校园”等宣传;缺少诚信公益宣传;教室没有悬挂张贴核心价值观;没有创建宣传和创建成果展示栏。县第一小学:公益广告少;没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没有戏曲进校园成果展示。乐易教育培训学校:没有亮证经营没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责任单位:教育局。
第一中学校门口至柏城大道路段、一小门口至解放路路段有流动摊点,垃圾乱堆乱放、车辆乱停。责任单位:柏城街道、城管局。
(十三)喜盈门、豫丰商业(老喜盈门)、新大新生活广场:
进门没有展示行业规范;公益广告少;没有诚信主题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广告;没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没有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宣传栏和2020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内容;缺少诚信商户标牌;母婴室不符合要求;没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三个商场超市门前道路垃圾乱丢,环境卫生差,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摆放不规范,有占道经营现象;有小广告乱张贴现象。责任单位:城管局。
(十四)餐饮示范街(解放路口--洪河东路):没有设置“诚信经营示范街”标识;沿街门店没有诚信服务承诺书或明白卡;没有悬挂诚信商户、诚信经营示范店等匾牌;有散发小广告、小广告乱张贴、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十五)西平大道凤鸣路路口:存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乱穿马路、乱停车、乱闯红灯等不文明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
(十六)小洪河迎宾馆段:河道两侧垃圾乱丢,卫生差,河内有漂浮物。责任单位:水利局、城管局。
(十七)出租车、公交车:公交车体和车内卫生差;缺少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缺少线路示意图;公交车司乘人员存在抽烟、与乘客聊天现象;出租车车体不干净;电子屏没有播放核心价值观、文明礼仪宣传内容;车内缺少车辆和司机信息公示、服务监督卡;出租车司机存在抽烟、接打电话现象。责任单位:交通局。
当前,正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按照西文明〔2020〕10号、11号文件要求,逐项对照创文工作标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文工作任务。各路段长单位要按照西文明〔2020〕11号、西文明办〔2020〕25号文件要求,做好路岗值班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示范岗工作。县四城联创办、文明办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单位创文情况、路岗值班情况、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示范岗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予以全县通报。
责任编辑:庞海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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