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法院判处前青瓦台总统秘书室长有期徒刑1年
摘要:但2月13日,韩国大法院曾以部分无罪为由,驳回该案件中对金淇春的二审判决。6月,在该案件的驳回重审上,首尔高等法院判处金淇春有期徒刑1年。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5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在前青瓦台总统秘书室长金淇春“白名单案”的上诉审判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维持首尔高等法院在驳回重审中的判决。
在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政府期间,金淇春因涉嫌非法支援保守团体的“白名单案”而被起诉。
据此前报道,金淇春等人涉嫌于2014年2月到2015年4月期间,强迫全国经济人联合会向21个保守团体提供逾23亿韩元的支援,以涉嫌滥用职权妨碍行使权力和强迫罪被公诉。
该案件二审中,首尔高等法院认定了金淇春的强迫罪和滥用职权嫌疑。维持一审中1年6个月的量刑。
但2月13日,韩国大法院曾以部分无罪为由,驳回该案件中对金淇春的二审判决。6月,在该案件的驳回重审上,首尔高等法院判处金淇春有期徒刑1年。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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