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驻马店分行获批开业
摘要:三、中国光大银行驻马店分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9月25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批复,同意光大银行驻马店分行开业开业,该分行营业地址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天中山大道1369号。全文如下: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开业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392号
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开业的请示》(光银郑字〔2020〕1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开业。该分行简称:中国光大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地址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天中山大道1369号。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币兑换;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从事银行卡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提供保管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二、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单位介绍信到当地银保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在领取金融许可证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三、中国光大银行驻马店分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我局将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20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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