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杨家集镇司法所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
摘要:采用个别学习,集中教育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题学习,通过观看《民法典》宣传短视频、宣传单、手册等,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民法典》,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并能够灵活运用《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驻马店网讯(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郭铁柱)为让村民全面了解《民法典》,更好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化解乡邻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泌阳县杨家集镇司法所多举措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强化学习积极开展《民法典》专项学习教育。该所将《民法典》作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不断地强化全所工作人员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和运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法律知识储备。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采用个别学习,集中教育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题学习,通过观看《民法典》宣传短视频、宣传单、手册等,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习《民法典》,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并能够灵活运用《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培训。组织全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正确的把握立法精神,充分掌握条文的新旧变化,做到融会贯通并学以致用,提高全镇法制宣传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和知识储备的深度,最大限度的掌握好《民法典》普法宣传带队作用。
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法律进乡”通过对村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宣传演讲,重点对涉及村民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文、新制度进行了宣讲,让村民对《民法典》的七大亮点:一是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二是禁止高利放贷;三是保护个人信息;四是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五是增加医嘱形式;六是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七是见义勇为免责,有充分的认识,在全镇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引导村民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律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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