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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全覆盖” ——我市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系列报道之一

2020-09-01 10:2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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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什么要开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非标电动车和擅自改装电动车有什么危害?8月3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度采访。

随着市政府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和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整治规范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拉开了大幕。

全媒体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张振宇

本报讯 为什么要开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非标电动车和擅自改装电动车有什么危害?8月3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度采访。

据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殷晓楠警官介绍,非标电动车和擅自加装车篷、非法改装电动车,数量庞大,占当前在用电动车的80%以上,因其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技术缺陷和安全风险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的危害。

殷晓楠告诉记者,输出功率过大,易于“失速”。一些生产厂商为追逐利润、迎合消费者需求,设计生产的电动车普遍存在输出功能过大、车速过快问题。2019年以来,我市中心城区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1.5万余起,占事故总量的41.8%,而存在超速问题的事故数占事故总量的72%。

关键部件不达标,易于“失灵”。非标电动车由于没有按国家标准生产零部件,组成刹车系统的刹车线、刹车盘、刹车片、刹车块、刹车油等质量不达标,会造成刹车失灵;调速转把等部件质量不达标,会造成电动车速度失控;轮胎、链条等部件质量不达标会造成轮胎爆胎,链条卡死、松动、断裂等问题会导致电动车失控。

擅自加装改装,易于“失控”。一些电动车消费者盲目追求遮阳、遮雨、防晒等功能,擅自加装车篷,导致电动车重心偏移,形成“风帆”效应,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还有的擅自改变电动车节速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车超速、失控;非法加大蓄电池容量,导致电池电路抗温升能力不足,蓄电池起火、爆炸的情况随时会出现。

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邹佳静对劣质电池和充电设备易于“失火”进行了详尽解释。她说:“非标电动车一般采用劣质电池、控制器、充电器、电机等核心元件,无充电过量保护,无防潮、防水、阻燃等功能,易导致电池燃烧、爆炸,引发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邹佳静提醒广大市民:充电器是损耗品,寿命较短,需要及时更换,更换时需要与蓄电池型号相匹配。在充电过程中,一定不要在室内、楼道等场所充电,电动车不要放在易燃品旁边,充电时间不能过长。

上午11时50分,记者采访了正在市区通达路与文娱路交叉口带领民警们清理违停电动车的市公安局东高分局交巡防大队大队长王贝贝。

王贝贝告诉记者,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进入机动车道行驶以及违法停车等是他们查处、纠正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尤其在一些道路交叉路口、路幅较窄的路段以及交通高峰时段,屡屡导致交通拥堵。最近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中,他们每天清理的违法占道电动车多达200余辆。更有一些电动车车主,不服从执勤交警的管理,依仗电动车速度较快、轻便灵活的优势,对执勤交警的纠正置若罔闻,逃之夭夭。因此,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已经刻不容缓。

在街头,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市民,他们对于开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还是比较支持的,尤其是对于乱闯红灯、乱走机动车道、随意变道、随意停放的行为比较反感。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宁鸿彬告诉记者,将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合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悬挂绿色号牌;通告发布之日前购买的非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悬挂黄色临时号,自登记挂牌之日起向后延伸3年,3年后禁止上路行驶。

同时,由于非标电动车防盗功能较弱,由于无法正常上牌,一旦被盗,面临追缴难、识别难、认领难等问题;从而导致一些电动车被盗而难以侦破,而一旦侦破又由于找不到失主而形不成认定犯罪的证据链。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提醒大家:骑行非标电动车和擅自加装电动车的危害显而易见,请市民朋友按照要求抓紧拆除在电动车上擅自加装的篷布围挡等影响安全出行的设施;抓紧登记挂牌,依法依规行车和停车,让那些“隐形杀手”远离你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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