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格电动自行车?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权威解答来了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第三十五条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第五十八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
全媒体记者刘金霞
什么是合格电动自行车?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区分?怎样恢复电动自行车出厂设置……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在日前举行的驻马店市依法整治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什么是合格电动自行车,什么是非标电动自行车?
合格电动自行车:是指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组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除了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还必须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在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情况下,即便是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也不得出厂销售或者在公共场合中使用。
非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组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最简单、最直观的区分方法,就是看有没有脚踏骑行功能。有脚踏板的是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踏板的是电动车。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可以在车辆(合格证、或说明书)上查询有无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标志(CCC或3C),证书编号的真伪可以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公众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核实。
我市自2019年4月15日起,针对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禁止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怎样恢复电动自行车出厂设置?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产品后,改变了电动车产品原本的性状所加装的设施都属于擅自加装电动车设施。如加装雨(阳)篷是等,为骑行带来安全隐患,应当自行拆除。还有的为了方便携带孩子,在电动自行车脚踏板处加装凳子,也是应当禁止的。所以恢复电动车出厂设置,就是恢复电动车出厂时的性状。
什么是低速电动车?
国家六部委(局)2018年11月2日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文件中解释,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文件中还指出: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按照明确的相关标准、政策、措施,制订实施本地区清理整顿专项计划,依法采取综合措施清理不达标生产企业,严禁生产销售未经许可及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低速电动车;引导有条件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或与现有机动车生产企业整合重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
什么是电动车非法营运?
电动车非法营运是指电动车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客运经营活动。
如何取缔非法营运电动车?一是成立治理非法营运工作专班,联合执法,严处重罚非法经营行为。二是紧盯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医院、等非法营运较为突出的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治理活动。三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12345或12328,短信平台:17839686991,精准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四是查扣车辆实行统一集中存放,依法统一处理。五是对非法营运的驾驶员列入失信“黑名单”。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出行群众积极配合,自觉抵制,不乘坐非法营运三轮、四轮电动车。
开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公安部门怎么办?
在中心城区开展整治规范电动车秩序专项行动,是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法律和社会秩序的要求。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地担当作为。一是要强化路面执法。依法严查电动车逆行、闯红灯、走快车道、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和保持严管态势,确保交通有序、道路畅通。二是优化交通组织。在有条件的路段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离,科学分配路权,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三是对干扰、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第三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第三十五条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第五十八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助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都要给予电动车驾驶人予以罚款处罚。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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