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11项暑期旅游提示:做好防护警惕低价团
摘要:切莫相信“熟人介绍”及通过微信朋友圈、俱乐部等组织的旅游团,拒绝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买保健品或保险送旅游”等旅游产品,这些旅游产品一般是通过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以弥补差额团款,这样的价格会让游客付出更为高昂的代价。
针对暑期旅游高峰期,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8月8日发布11项暑期旅游提示:做好个人防护,警惕低价旅游团,安全健康文明出游。
该旅游提示指出:游客在出行前应关注云南旅游、气象、交通和卫生等部门发布的宣传和提示,了解当地的疫情状况和防控措施,做好旅游攻略,合理规划行程线路和出游的时间,错峰出行。
在报名参团时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注明法律条款的旅游合同。在支付旅游团费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包价旅游合同中注明行程的费用明细,以及费用的区分(交通、用餐、住宿、导游费、门票等)。警惕私人转账要求,提防资金被骗。旅游团费支付后,要索取正规发票,并购买旅游保险。
切莫相信“熟人介绍”及通过微信朋友圈、俱乐部等组织的旅游团,拒绝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买保健品或保险送旅游”等旅游产品,这些旅游产品一般是通过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以弥补差额团款,这样的价格会让游客付出更为高昂的代价。
在云南旅游行程中,要严格执行云南省疫情防控政策,全程佩戴口罩。在景区有序排队,保持人际1米以上安全距离,自觉配合测温、健康码查验、限流等措施。旅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该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此外,游客旅途中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树立文明出游意识。旅途中发生纠纷时,切莫采取过激言语及行为导致人为扩大损失或激化矛盾。
如遭遇侵权,可拨打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云南省旅游投诉电话“0871-96301”或扫码下载“一部手机游云南”APP进行投诉。(中新网记者 刀志楠)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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