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摘要: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金霞)“我在驻马店打工,孩子今年上小学一年级,我想问一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今年是如何规定的。”昨日上午10时,驿城区的魏先生拨打本报电话询问。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中的规定,2020年,我市将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其中一项就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据悉,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关证明材料可选择到以下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市第四小学、市第五小学、市第十三小学、市第十四小学、市第十五小学、市第十七小学、市第三十小学、市第三十二小学、市第三十七小学、市第三十八小学、市第五十八小学、市第五十九小学、市第十八初级中学小学部、市第十一初级中学、市第十五初级中学、市第十六初级中学、市第十七初级中学、市第十八初级中学、市第十九初级中学和开发区高中初中部,初审后由学校上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此外,针对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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