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危险儿童骑电动车带人上路
摘要:家长到场后,王宁告知其禁止儿童骑行非机动车上路的规定及儿童骑车上路的危害。据王宁介绍,近期在日常执勤中发现,经常有儿童结伴或独自骑电动车出行的情况,且时常不遵守交通法规。他提醒,儿童上街尽量有家长陪同。未满12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岁不得骑行电动车上路。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贺建)暑假来临,少年儿童出行需求增加。但一些儿童并不具备独自出门骑行非机动车的个人保护能力,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暑假期间,请家长增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出行安全。
7月21日中午,在市区交通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一名儿童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电动车,车后座上还坐着一名儿童。见此情况,正在执勤的辅警王宁立即上前,示意两名儿童下车。
经了解,骑车的孩子13岁,其后方带的儿童11岁。王宁通过孩子提供的电话联系上其家长。家长到场后,王宁告知其禁止儿童骑行非机动车上路的规定及儿童骑车上路的危害。之后,家长推行车辆,带领儿童离开。
据王宁介绍,近期在日常执勤中发现,经常有儿童结伴或独自骑电动车出行的情况,且时常不遵守交通法规。这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他提醒,儿童上街尽量有家长陪同。未满12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岁不得骑行电动车上路。马路不是练车场,家长应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暑期交通安全切不可忽视。
责任编辑:刘银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