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提升 Ⅳ级提升为Ⅲ级
摘要:省防指要求,受降雨影响较重的省辖市防指要迅速安排部署,强化会商研判,适时启动、调整防汛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督导,及时报送洪涝灾情、险情;省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指导本行业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7月18日,信阳市固始县赵岗乡毛围子村,救援人员从被洪水包围的房屋中救出一名小男孩。(高原 摄)
7月19日,记者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鉴于当前防汛形势严峻,经省防指前方指挥部会商研判,根据《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指决定于7月19日11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为Ⅲ级。
根据《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主要有以下情形: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镇内涝等灾情;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后,省防指将组织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对汛情进行会商并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等单位派员进驻省防指。省气象局、省水利厅每3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天气预报、洪水预报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厅和省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定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洪涝灾害损失等情况。洪涝灾害影响地区市级防指每日定时向省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省防指要求,受降雨影响较重的省辖市防指要迅速安排部署,强化会商研判,适时启动、调整防汛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督导,及时报送洪涝灾情、险情;省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指导本行业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各级防办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变化,做好值班值守,督促各级责任人到岗到位,扎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记者 谭勇 实习生 王旭)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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