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上亿片酬的电视剧为什么“糊了”
摘要:为了避免“拿了钱不好好拍戏”的情况,影视行业不妨尝试片酬“基本收入+作品反馈”的机制,在保障演员获得基础劳动报酬的同时,将决定权交给市场和观众,让播出效果对演员收入发挥更大影响,而不是全然由投资方和平台根据自己利益和喜好来拍板。
近3年,关于明星演员的“限薪令”多次发布和重申。而最近,又有一条关于“天价片酬”的新闻占据公众视野。根据一家上市企业披露的信息,去年一部反响平平的都市职场剧,女主演最终得到的酬劳高达1.09亿元,男主演也有7700多万元。
为两位主演提供近2亿元的酬劳,是否为国产剧贡献了一部上乘之作呢?
与“天价酬劳”相对应的,是这部都市职场剧惨淡的口碑和市场反响:豆瓣网评分仅仅5.9分,打分人数也才1.5万人。参照最近某高口碑网剧豆瓣页面有60万人打分的标准,那部“天价片酬”换来的剧,用网络流行语说就是“糊了”。
付高价请演员的投资方、制作方,或许对这个选择是无悔的,甚至觉得很值得,可是花时间看剧的观众后悔自己为何追剧了。这部“扑街剧”的豆瓣评价前几条这样说:“满是浮夸的气息,所以这部剧就只剩偶像剧那点套路了”“国内职场剧一直以来都是噱头”。
再当红的脸蛋,也救不起崩盘的口碑。观众自然要问一句:为什么不把更多资金投入到剧本创作和拍摄制作中?
一部分演员坐享“天价片酬”,折射出魔幻的行业乱象:演员收入很高,作品很烂;投资方、制作方和平台过于迷信所谓“顶流艺人”“高咖位明星”,而对影视作品的基本质量不管不顾。剧集注水,糊弄观众,这是本末倒置,对影视行业长远发展有害无益。
选择有粉丝基础和商业价值的演员,固然能“开局”打下人气基础。可是,决定作品生命力的,终究还是剧本、表演、拍摄和制作等多个元素综合的共同作用。
一部影视作品,如果给个别演员开出过高片酬,就很容易造成这部作品创作的内部“失衡”。因为影视创作成本是固定的,而个别演员的“天价”片酬,势必破坏各项成本之间的平衡,严重挤压其他项目的开支,导致生产线在所剩无几的资金限额里“勒紧裤腰带”。
最近火爆的高口碑网剧《隐秘的角落》,堪称一部好剧,与那些开天价拍的烂戏形成对比。无大牌,无流量,却成了上半年爆款。观众能深切感受到,真正的好作品,就是要把每个环节都做到极致,做到专业层面的“顶配”。
前段时间,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共克时艰,规范行业秩序的倡议书》,倡议影视制作行业应谨慎立项,慎重开机,提出一部电视剧、网络剧的编剧、导演和男、女一号主演的酬金,各自最高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10%,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
限制演员片酬在不影响拍摄品质的比例上,能避免剧集“灌水”、收视率造假、票房注水等不良风气。另外,对于演员参演影视项目的收入结构和模式,行业也应考虑作一些调整和改变。
近日,一个导演在微博上表示,明星片酬虽高,但能到自己手里的并不多,因为交完税后还要养活自己工作室团队一堆人;如果是签约公司的,公司要抽成。
这个导演说的固然也是事实,但对于部分自立门户的演员,他们人员繁多的工作室,也是抬高片酬的一项隐性因素。有些演员工作室在演员参演的同时,还会介入投资,然后参与后期分账。这种“既当选手又当裁判”、多捞一份油水的操作,无疑也不利于影视市场的规范运转。
为了避免“拿了钱不好好拍戏”的情况,影视行业不妨尝试片酬“基本收入+作品反馈”的机制,在保障演员获得基础劳动报酬的同时,将决定权交给市场和观众,让播出效果对演员收入发挥更大影响,而不是全然由投资方和平台根据自己利益和喜好来拍板。观众的反馈,才是演员市场价值最准确的“风向标”。
任桉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