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启动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
摘要:引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水平,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村(居)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本报讯(记者 姚晶)6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前不久全市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全面启动。此次活动旨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水平,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让村(居)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
根据活动安排,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现全市所有村(居)全覆盖,2021年7月后,政策宣讲转入常态化。
宣讲对象主要针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等。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和村(居)民。
宣讲内容包括:(一)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三)家庭监护责任教育和亲情沟通教育;(四)儿童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等安全自护教育;(五)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履职教育;(六)预防和打击针对儿童的不法侵害的法治案例宣传教育;(七)各级各部门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宣传。各县区民政局要选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社区),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宣讲课,同时邀请部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观摩。儿童督导员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开展集中宣讲。儿童主任负责对本村(社区)儿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讲。学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由各级民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或联合学校共同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可在寒暑假期间适当组织集中宣讲。
集中宣讲按照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依托村(居)民会议室、广场、院坝等场所进行宣讲,对地广人稀不适宜组织集中宣讲的地区,可采取钉钉群授课、观看录像、收听广播等形式进行。对儿童较少的村(社区),可以采取联合宣讲、入户宣讲等形式。
按照活动要求,各县区民政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宣讲重点,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要遴选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或妇联执委、村(居)儿童主任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组织开展实地宣讲。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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