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正在公示!一批新大学来了,河南有一所
6月11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拟同意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公示,拟同意三所高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一所开展本科层教育试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转设后的名称为广州理工学院;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转设后的名称为郑州经贸学院;
湖南工商大学北津学院转设后名称为湘潭理工学院;
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25日。
公示全文如图↓
今年部分高校已完成转设
近日,陕西首家成功转设的独立学院——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原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进行了揭牌。据悉,该校将以转设为契机,推动学院发展迈上新台阶,为该省独立学院转设工作树立新典范。
包括上述学校在内,检索教育部官网发现,今年,教育部已发函同意多所高校的转设。具体如下: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教育部要求这类高校全部得转设,或终止办学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当前主要的转设路径有三种:转为民办、转为公办和终止办学。
1.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2.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3.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方案》称,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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