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小微水体整治见成效
摘要:并将坑塘管护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坑塘整治后运行管理的意识,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发挥群众在水环境中的主体作用,自觉不向坑塘内倾倒垃圾、秸秆、排放污水,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坑塘生态环境的行为,对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驻马店网讯(记者 杜彬 通讯员 李景峰)2019年4月初以来,上蔡县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坑塘整治工作。全县先后投入坑塘整治资金2000余万元,新安装护网10万余米,竖立安全警示和坑塘管护公示牌5000余个。经过前期集中攻坚,上蔡县5000多个坑塘得到有效整治,坑塘环境已得到初步改善。
一是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坑塘整治开展以来,上蔡县通过43次现场观摩交流,100余次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乡镇(街道)的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全县都能从改善生态环境和乡村振兴的大局出发,坚持把农村坑塘治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从初期动员时的“要我治”逐步变为现在的“我要治”。各乡镇(街道)成立了坑塘治理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门明确1名党政正职亲自协调督导,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坑塘排查摸底登记,采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坑等形式,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治理局面。
二是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上蔡县各乡镇(街道)都能够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克服资金紧缺困难,采用“上级补助一点、镇村自筹一点、社会筹集一点、农户缴纳一点”的经费筹集方式,用作各村坑塘整治工作保障经费;同时,鼓励各村自行筹集资金,调动广大农户的参与热情,引导和鼓励当地群众出工投劳,主动参与到坑塘整治工作中去。党店镇发动本乡在外有成人士捐款40多万元,用于坑塘整治行动,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整治成效明显。
三是整治举措进一步夯实。首先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上蔡县各乡镇(街道)坚持把坑塘整治与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坚持一坑一策、分类施治,为群众打造生态宜居的生活家园,再现水清、岸绿、景美的乡村美景。其次是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全县各乡镇(街道)通过采取选择坑塘基础条件好的村做为治理重点,精心选取整治后有形象、效果好的典型示范点,定期组织集中观摩,边学习、边交流、边整治、边提升,确保了坑塘整治工作有特色、有典型,有动力。最后是强化考核、奖罚并重。按照“定职责、定人员、定目标、定考核”的原则,乡镇(街道)对本单位的坑塘管护工作要每月督查一次,记录在案,每半年评比一次,将平时检查情况与年终验收情况量化,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工作体系中,对工作先进的村委(社区)予以表彰,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以此来激发坑塘整治工作的热情。
四是整治标准进一步提升。上蔡县推广坑塘整治工作各方面好经验、好做法,选择村庄内房前屋后有水的坑塘作为治理重点,治理过程中首先考虑因塘施策,就势改造,统筹清淤、蓄水、绿化、利用四个环节搞好规划整治,在保证进出水顺畅、岸坡稳固、水体干净、无淤泥垃圾、周边环境卫生干净等坑塘治理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人居环境改善,因地制宜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坑塘,若乡镇(街道)资金财力能够承受,可酌情提升标准进行景观打造。
五是长效管护进一步完善。对整治后的坑塘及时设置围网,悬挂安全警示牌,并落实责任人,做到每个坑塘都有管护人,坚决消除无主坑塘现象;并将坑塘管护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提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坑塘整治后运行管理的意识,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发挥群众在水环境中的主体作用,自觉不向坑塘内倾倒垃圾、秸秆、排放污水,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坑塘生态环境的行为,对违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治理后以养殖功能为主的坑塘,采用租赁、承包等方式,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及管护标准,建立良性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坑塘持久发挥效益。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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