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法院网络查控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和解履行
摘要: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限定时间内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但胡某仍无动于衷。
驻马店网讯(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郭旗)5月18日中午,汝南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王国富接到一个电话,申请人李某电话里开心地称,被执行人胡某刚才主动找到她商量还款,双方达成和解并且欠款已经归还,下午准备去法院办理撤案申请。
这是该院本月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的高效运作,快速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顺利执结的成功案例之一。
被执行人胡某与申请人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9月,经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解除胡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胡某退还李某购房款190000元本息。判决生效后,胡某未依照判决履行,李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限定时间内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但胡某仍无动于衷。
执行法官随对胡某的躲避执行,依法相继采取“限高”、“纳失”等措施,并对依法其账户进行了网查冻结,种种限制行为很快显现出强大执行震慑力,取得良好成效。
责任编辑: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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