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摘要:近年来,黄淮学院党委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贯穿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条主线,坚持“以校园文明涵养城市文明,以校园文明提升城市文明,以校园发展服务城市发展,以校园发展推动城市发展”;
本报讯(记者 张士君 通讯员 石付威)日前,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黄淮学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称号。
近年来,黄淮学院党委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贯穿学校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条主线,坚持“以校园文明涵养城市文明,以校园文明提升城市文明,以校园发展服务城市发展,以校园发展推动城市发展”;大力开展“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四化”校园建设活动,全面打造更加“宜学、宜教、宜业、宜居”的“四宜”校园人文和物质环境;扎实做好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6项重点工作,按照评测体系130条测评标准,全体师生凝心聚力、分工协作、担当作为,形成了全员参与、共治共享的创建氛围,这次获得“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荣誉,标志着黄淮学院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省级文明校园标兵、全国文明校园“三步走”战略实现了新的突破。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