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勇做扶贫先锋——记平舆县张赵村驻村第一书记王峰
摘要:自任东和店镇张赵村驻村第一书记以来,王峰履职尽责,终日奔波于“精准扶贫”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担当和使命。
驻马店网讯(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赵永超)王峰,男,汉族,中共党员,平舆县卫建体委干部。2017年5月至今,任东和店镇张赵村驻村第一书记。
自任东和店镇张赵村驻村第一书记以来,王峰履职尽责,终日奔波于“精准扶贫”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和驻村第一书记的担当和使命。
细致调研,摸准村情,确立扶贫工作思路
作为驻村第一书记,王峰上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进行细致调研,摸准村情,确立扶贫工作思路。
东和店镇张赵村,距离镇政府5公里,两省两市两县交界处(豫皖、驻马店阜阳、平舆临泉),106国道穿境而过,全村下辖9个自然村,18个村民小组,人口1885户,7555人,党员69人,群众收入以传统的农业种植为主。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差,发展也比较单一。
2017年到任后,王峰通过走访调研,深刻认识到,张赵村的脱贫关键,是既要培育出适合当地发展的主导产业,还要以人为本,加大宣传,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他结合村情,提出了“强组织,建产业,求外援”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张赵村情的扶贫工作新路子。
抓党建、促发展、重宣传,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方面是抓党建、促发展。他组织带领全村党员干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鼓励大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标杆,树榜样。同帮扶单位县卫健体委的党员干部、帮扶责任人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并按组织要求,做好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另一方面是重宣传。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通过大力开展“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等思想培训会,宣传党的精准扶贫和各项惠民政策,积极开展“四大标兵”、“六好”先进典型的选树,感化贫困群众念党恩、跟党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增强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
成立村办企业,激发精准脱贫的“内生”动力
为了培育适合张赵村发展的主导产业,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王峰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让张赵村呈现出“户户要发展,全村要脱贫”的氛围。2017年,张赵村成立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帮民富合作社”,主营白芝麻产业的种植和销售。村合作社无偿为全村群众进行技术培训和种植指导服务,这一举措带动了全村大批群众积极种植白芝麻,种植面积连年攀升,达到全村种植面积的90%以上,群众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增收实惠。筑巢引凤,利用本村新建的厂房优势,经多方协调,引进了2家适合本地发展的带贫企业——平舆县锦绣服饰有限公司和基业藤编有限公司,目前,两家企业带贫率均超过30%,且运营、业绩良好。
争取外援,夯实基础,确保帮扶到位
为了帮助张赵村早日脱贫,王峰借力党和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积极奔走,争取外援,夯实基础,确保帮扶到位。多方协调,完善基础设施。2017年,全村修通水泥路15.9公里,新建了村室、大舞台、村卫生室。全村面貌焕然一新,极大改善了全村群众的出行、文化娱乐和看病问题;积极和县供电部门协调对接,2018年在全村实施农网改造项目,彻底解决了全村多年来的供电不足和断电跳闸问题。
当好政府“助手”,积极参加、开展、完成基层选举任务
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王峰组织驻村工作队实地协调化解多起宅基地矛盾纠纷。协助完成村“两委”换届工作。为了保证张赵村2018年“两委”换届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王峰积极组织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监督、配合张赵村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了此次村“两委”换届工作。
真情倾注,结成了“帮扶亲”
王峰定期向帮扶单位县卫健体委汇报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困难,也得到了帮扶单位县卫健体委的大力支持。在每周三基层工作日定期走访的基础上,县卫健体委还不定期组织帮扶队员开展帮扶、慰问活动,为贫困户送去大米、面粉、油等食品。一次次帮扶行动,倾注了王峰和全体帮扶人的真诚关怀,结成了“帮扶亲”。
付出,终会换来回报,在2018年全县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中,张赵村荣获全县第一名的好成绩。截止2019年底,全村有117户302名贫困群众实现了稳定脱贫。
在“第一书记”的岗位上,王峰切实帮助和解决了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光荣职责,在脱贫攻坚战中,勇做先锋,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魏甜甜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