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摘要:“希望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用人单位明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和工资清偿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市人社局局长樊卫华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条例》的规定,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硬核条例出台 农民工不再“忧薪”
我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驻马店网讯(记者 张新理) “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违反规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规定自5月1日起开始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4日,为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市解放大道中段,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副市长冯玉梅参加宣传活动并观看宣传展板。
记者了解到,《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该《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综合性法规,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明确清偿责任、重点领域治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于今年1月7日公布,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本次宣传活动主要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讲解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方式进行。宣传过程中,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讲解了《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要求、清偿责任、群众维权渠道及维权程序等。
“希望通过本次宣传活动,使用人单位明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和工资清偿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使农民工了解保障自身权益的新条例,为依法理性维权,维护我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氛围。”市人社局局长樊卫华介绍,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条例》的规定,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条例》的实施对农民工来说是个莫大的好消息,也希望各个企业能够做到位,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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