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发放防疫生活补贴 全市建档的全国级困难职工每户2000元
摘要:此外,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发挥好帮扶联系人作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对已脱困职工、低收入职工生产生活情况的监测与跟踪回访,充分利用工会帮扶和政府救助渠道,推动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为困难职工送去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关爱。
本报讯(记者 姚晶)日前,记者从驻马店市总工会获悉,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市总工会决定对全市工会建档的全国级困难职工,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拨付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用于发放疫情期间生活补贴,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
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结合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生活需求和物价上涨情况,加大对困难职工生活帮扶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帮扶资金,切实做到常态帮扶到位、疫情期间生活补贴到位。同时,要加大地方财政、工会经费、社会捐助等配套资金筹措力度,结合当地实际对深度困难职工增发疫情期间生活补贴,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工会还可将刚脱困一年内的困难职工家庭、感染新冠肺炎职工和病亡职工家属纳入发放范围。
将受疫情影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政府救助范围。对在档困难职工普遍开展一次生活救助,发放困难职工疫情期间生活补贴;对感染新冠肺炎职工家庭分类施策,确保基本生活;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就业、收入下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职工,推动纳入政府救助范围;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还未覆盖的职工,予以临时帮扶。
此外,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发挥好帮扶联系人作用,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加强对已脱困职工、低收入职工生产生活情况的监测与跟踪回访,充分利用工会帮扶和政府救助渠道,推动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为困难职工送去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心关爱。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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