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被评为“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
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建设,确保执法监督合法化、正当化。
驻马店网讯 (记者 范书画 通讯员 王晋才)近日,河南省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我省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示范点名单,全省共有37个行政执法部门获得殊荣,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成为我市唯一一个入选的行政执法单位。
驻马店市场监管局自2019年1月挂牌成立,融合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盐务、知识产权等多项行政执法职能,是政府对市场实施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新成立的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严格执法、阳光执法,执法质量、人员素质、部门形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建立责任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把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成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通过把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岗、具体到人,逐步形成了完整的目标责任体系。
确保职责明晰。改革整合后的市市场监管局,对全部执法依据进行了重新梳理,保留行政权力901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756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职权56项。
完善权责清单。对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的权责名称、法律依据、岗责体系、执法流程图进行了公示。同时,根据“三定”方案和执法岗位配置,印发《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将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落实到每个执法人员。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同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建设,确保执法监督合法化、正当化。
严格执法责任。出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定期对《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行政收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扣罚没物资管理、适用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等专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河南省司法厅考核验收组对市局进行考核验收
在市委党校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实务能力培训班
组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审考试
市局案件审核小组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回访
在全市“三项制度”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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