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法院“隔空”审理两起刑事案件
摘要:由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而看守所又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为了最大限度避免提押过程中出现感染风险,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汝南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县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远程提审系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在线庭审。
□全媒体记者 熊国森 通讯员 郭旗
本报讯 日前,汝南县人民法院面对线下庭审不利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开庭,“隔空”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
由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而看守所又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单位,为了最大限度避免提押过程中出现感染风险,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汝南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县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远程提审系统,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对身在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在线庭审。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面对屏幕,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宣告权利义务,检方宣读起诉书,涉案证据通过“三远一网”提讯系统展示,实现了远程举证质证、法庭陈述和辩论。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快速高效,庭审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辩护人在线确认了庭审笔录。
疫情防控期间,汝南法院根据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精神,院领导靠前指挥,率先垂范,全院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将疫情防控与审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远程庭审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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