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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宣告训诫会

2020-01-31 15:56 来源:驻马店网 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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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月13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对3起认罪认罚危险驾驶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规...

驻马店网讯(记者 梁灵芝 通讯员 朱奂雨)1月13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对3起认罪认罚危险驾驶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规定,集中3名被不起诉人召开不起诉宣告训诫会。

训诫会上,检察官对3名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和训诫教育。在受过严肃认真的训诫教育后,3名被不起诉人均表示深刻认识到了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危害,向新蔡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悔过书,承诺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的改正机会,今后一定管好自己,同时告诫身边的家人朋友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训诫会现场,3名被不起诉人及其亲属和多名工作人员了现场受到了教育,均表示今后一定约束自己,约束身边人,为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尽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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