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三农 三农资讯

高素和甘做一块铺路石

2020-01-20 09:39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在高素和的影响和带动下,特别是近5年来,通达路桥建筑公司先后有4名同志考取了二级建造师资格、5名同志考取了工程师资格、1名同志考取了试验工程师资格。

记者杨军民通讯员王化远王文波

别人把酒言欢的时候,他在工作;别人游山玩水的时候,他在工作;别人工作的时候,他还在工作!有人说他生活单调,有人说他不懂生活,有人说他是“工作狂”。在他心里,一直秉承着绝不做豆腐渣工程的理念,修好每一条公路、建好每一座桥梁。他就是正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达路桥建筑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高素和。

攻坚克难 荣获2项国家专利

今年40多岁的高素和不爱言语,终日如一头不知疲倦的老黄牛,勤恳工作,默默奉献。在业内,他是一位爱钻研的技术型专业人才;在工作中,他爱动脑筋,不断创新研究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把所学到的技术知识运用到实际施工中。他带领课题小组研发的《桥梁施工用横向移动模架》《一种桥梁桥墩防护装置》,获得2项国家专利。

从1997年来到公路系统工作以来,高素和通过多项国家级别考试,取得了国家公路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多项技术职称,多篇科技论文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其中,他与人合著的63万余字的《公路工程监理技术》,被多家监理公司当成公路建设项目监理的实操典范。

在高素和的影响和带动下,特别是近5年来,通达路桥建筑公司先后有4名同志考取了二级建造师资格、5名同志考取了工程师资格、1名同志考取了试验工程师资格。

高素和所带领的通达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团队先后参与了G107国道、S335棠西线、S219永定线、S224确平线、S213吴黄线、S533岳王线,以及正阳京港澳高速引线等二级以上干线公路的改扩建工程,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多次被评为优质(良)工程。 

 干净担当 绝不做豆腐渣工程

对于公路施工企业来说,工程质量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高素和自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以来,心里就有一个信念:绝不做豆腐渣工程。每个建设项目,他都到现场仔细勘察,严把材料关、质量关。在施工中,一旦发现材料不合格、工序不规范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他就揪住不放,不推倒重来不罢休、不整改落实不放松。

2015年,高素和担任正阳县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路面基层试验段铺筑时,因原材料进场碎石中粗集料少,造成试验段强度低,干缩后裂缝。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高素和经过认真研究和对比测试,提出了多增加一种粗集料的建议。建议被业主方和监理单位采纳,重新铺筑了试验段,保证了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取芯强度,满足了设计要求,消除了干缩裂缝,直接节约成本10多万元。

2017年,在正阳县正兴路等4条产业集聚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中,当时是从山东购进沥青,由于路途遥远,车到拌和场已是凌晨2时许。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的施工,高素和立即起床对沥青材料进行试验,沥青的针入度、软化点满足设计要求,但蜡含量偏高,延度达不到要求。他秉承不合格产品坚决不能进场的原则,及时联系生产厂家重新发货,既避免了经济损失,又保质保量完成了施工任务。

一心为公 多次婉拒高薪聘请

由于高素和技术过硬,几年前,曾有一家建筑公司承诺,如果高素和愿意到他们公司工作,保底年薪20万元,而这却被高素和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当时,他在通达路桥建筑公司的月工资才1900元。时至今日,高薪招揽高素和的建筑公司络绎不绝。省城一家著名的路桥建筑公司开出了年薪40万元的高价,仍然未能打动他。

多年来,高素和一直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担任总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为通达路桥建筑公司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志们敬重他的人品、诚服他的技术和他公而忘私的工作态度,他就像一台“永动机”,不分昼夜、不知疲倦,20多年如一日,任劳任怨。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通达路桥建筑公司20多年的精心钻研与踏实敢干,高素和为正阳公路事业的发展壮大递交了一份优秀答卷。2017年,高素和入选河南省建设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库,同年当选为驻马店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