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四定”机制 林区火案“零发生”
摘要:定整改时间,为确保林区火灾隐患问题全面、彻底、迅速整改掉,实行了限期整改制;自建立“四定”机制以来,排查消除林区火灾隐患4处,制止违法用火行为5起,查处林区违法用火行为2起,有效地预防了涉林涉火案事件的发生。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尹培义 邱永保)近日,河南省泌阳县森林公安局为让辖区林区群众过一个文明、欢乐、平安、祥和的春节,保护林业生态和林区群众财产安全,建立落实“四定”机制,排查消除林区火灾隐患,保持了辖区林区渋林涉火案件“零发生”的目标。
据了解,该局设立“四定”机制,即定整改问题,组织民警深入林区、林缘、墓地等区域,特别是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排查,坚持全天候巡查,全面排查林区火灾隐患问题;定整改责任人,针对排查出的林区火灾隐患问题,建立了整改责任制,将整改责任确定到队、所,任务落实到民警;定整改时间,为确保林区火灾隐患问题全面、彻底、迅速整改掉,实行了限期整改制;定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林区、深入村组、深入学校,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增强防火意识。二是强化火源管理,严格落实预防责任制,依法阻止带火人员入山,从严查处非法用火行为。三是发动群众提供或举报渋林渋火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火违法犯罪。
自建立“四定”机制以来,排查消除林区火灾隐患4处,制止违法用火行为5起,查处林区违法用火行为2起,有效地预防了涉林涉火案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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