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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着法律事业 无愧司法天平

——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巧莉

2020-01-14 10:52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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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因个人能力突出,王巧莉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2015年、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6年、2019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1月,王巧莉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通讯员 李一琳 文/图

王巧莉在研究案卷。

开栏的话

李庆军同志是出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全国先进典型,是我们身边的榜样。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认真学习宣传李庆军先进事迹,践行李庆军精神,推动“争做李庆军式的好法官”活动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团队和个人。为了持续营造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本报从即日起推出《争做李庆军式的好法官》栏目,重点展示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的出彩事迹,引导广大干警发扬李庆军攻坚克难、默默奉献的优秀品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卓越的工作业绩,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一位面冷心热的女法官。她勇于担当,用一丝不苟和精益求精的态度铸就司法的天平;她争创一流,以顽强拼搏的毅力在法官职业道路上不断寻求突破。多年以来,她凭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在法院立案岗位上默默奉献,用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组织的信任。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巧莉。

因个人能力突出,王巧莉多次被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2015年、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16年、2019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1月,王巧莉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荣誉称号。

不断学习 精进业务强本领

一直以来,王巧莉始终坚持用良心办案,坚守公平正义。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一些社会焦点问题、热点问题都进入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立案庭的同志经常要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为了保障立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对于一些罕见、复杂案件的立案,王巧莉坚持亲自接待当事人,亲自研究立案材料,全力保障当事人不多跑一趟,能够顺利立案。

除了立案工作,王巧莉还肩负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重任。除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之外,王巧莉坚持每周抽出半天时间进行业务学习,和部门领导、同事进行业务交流。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该院立案庭多项工作一直走在全院前列。

细致严谨 抓铁有痕作判决

赵某这个案件,王巧莉印象十分深刻。这个案子历经五次审理,光卷宗就有十几卷,当事人赵某还是不服裁定一直上诉。在得知案件由王巧莉审理后,赵某便成了法院的常住户。连续一个星期,赵某每天带着一通铺盖卷睡在立案庭办公室门口的走廊上,怎么劝都不走。

经过细致审查,王巧莉认为一审的处理并无不当,但王巧莉发现,之前几次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并未对案件所涉及的农村土地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作出认定,正是因为这个根源性问题没说清楚,赵某才不停上诉、申请再审,甚至上访。

王巧莉在二审裁定书中郑重写下了前五份法律文书都没有作出的结论:“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正确,但本案农村土地仲裁裁决书无效,赵某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解决涉案土地问题。”

寥寥数语,字字千金。裁定一出,当事人赵某仿佛捡了宝,激动地找到王巧莉表示感谢。

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面对大量涌入法院的“三裁”案件,王巧莉始终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工作作风,对每一起案件依法审理,为不属法院受案范围的案件当事人指明解决争议的方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每一起案件案结事了。

忠诚履职 辛勤耕耘解民忧

在同事和群众眼中,王巧莉是铁面无私的女法官。在家里,她是一对七岁双胞胎女儿的妈妈。怕同事们给自己特殊照顾,王巧莉克服了家庭困难、勇挑重担,主动带头多办案。近三年来,累计结案900余件,无一引发信访。王巧莉的办案成绩在全院一直位居前列,她忠诚履职,敬业奉献的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

因为长期辛苦的工作,王巧莉患有颈椎和腰椎疾病。在王巧莉看来,这点病痛实在算不了什么。只要一开庭,不管时间多长,腰部多难受,她都坚持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保证庭审效果。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王巧莉为人正派、作风过硬、实事求是,从不说大话、假话,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时刻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她立足平凡岗位,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深刻内涵,努力做一名无愧于时代芳华、无愧于人民期待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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